译文
红毛国,过去许诺与中国互通贸易。边防的元帅见他们来的人太多,就不准许他们登岸。红毛国的人再三请求说:“只要赐给我们一块毛毡那么大的地方就足够了。”元帅想,一块毛毡能容纳的人没有几个,就答应了。红毛国的人就把毛毡放到岸上,仅能容纳两个人;他们把毛毡拉扯一下,就能容纳四五人;他们一边拉扯毛毡一边从船上登陆,顷刻之间,毛毡大到一亩多,已能容纳数百人了。这些红毛国人一齐抽出短刀,由于出其不意,被他们劫掠了好几里的地方才离去。
注释
红毛国:明、清时有些人称英国、荷兰国为“红毛国”。据《明史·和兰传》及《清史稿·邦交志》,自明 万历中,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。迄崇帧朝,先后侵扰澎湖、漳州、 台湾、广州等地,强求通商,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,不许贸易;惟台湾 一地,荷兰人以武力据守,始终不去。清顺治间,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,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。其后清廷施行侮禁。二十二年,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,首请开海禁以通市,清廷许之,乃通贸易。本篇所记,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,时、地未详。
固: 坚持。
请: 请求。
无几: 没多少。
但:只。
且……且……:一边……一边……。
登:登上
刃:刀。
足:足够。
毡大亩许:左右。
并:一起。
去:离开。
众:人多。
许之:允许。
容:容纳。
顷刻:片刻。
发:发射。
意:思想,意料。
掠:掠夺。
赐:赐予。
许。上文有四个“许”,它们的含义分为两类:“旧许与中国相贸易”、“不许登岸”、“许之”中的三个“许”,均指“允许”、“答应”;“顷刻毡大亩许”中的“许”,指“左右”、“约”、“光景”,意为顷刻之间那块毡毯就扩大到一亩地左右。
清代·蒲松龄的简介
蒲松龄(1640-1715)字留仙,一字剑臣,别号柳泉居士,世称聊斋先生,自称异史氏,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。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。19岁应童子试,接连考取县、府、道三个第一,名震一时。补博士弟子员。以后屡试不第,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。为生活所迫,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,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,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,舌耕笔耘,近40年,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。1715年正月病逝,享年76岁。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。
...〔► 蒲松龄的诗(8篇)〕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余幼时即嗜学。家贫,无从致书以观,每假借于藏书之家,手自笔录,计日以还。天大寒,砚冰坚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。录毕,走送之,不敢稍逾约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,余因得遍观群书。既加冠,益慕圣贤之道,又患无硕师、名人与游,尝趋百里外,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。先达德隆望尊,门人弟子填其室,未尝稍降辞色。余立侍左右,援疑质理,俯身倾耳以请;或遇其叱咄,色愈恭,礼愈至,不敢出一言以复;俟其欣悦,则又请焉。故余虽愚,卒获有所闻。
当余之从师也,负箧曳屣,行深山巨谷中,穷冬烈风,大雪深数尺,足肤皲裂而不知。至舍,四支僵劲不能动,媵人持汤沃灌,以衾拥覆,久而乃和。寓逆旅,主人日再食,无鲜肥滋味之享。同舍生皆被绮绣,戴朱缨宝饰之帽,腰白玉之环,左佩刀,右备容臭,烨然若神人;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,略无慕艳意,以中有足乐者,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。盖余之勤且艰若此。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;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相顾失色。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;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
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河水倾泼丈余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;某家楼台南北易向;栖霞山裂;沂水陷穴,广数亩。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
曹司农竹虚言,其族兄自歙往扬州,途经友人家。时盛夏,延坐书屋,甚轩爽,暮欲下榻其中。友人曰:“是有魅,夜不可居。”曹强居之。夜半,有物自门隙蠕蠕入,薄如夹纸。入室后,渐开展作人形,乃女子也。曹殊不畏。忽披发吐舌作缢鬼状。曹笑曰:“犹是发,但稍乱;犹是舌,但稍长,亦何足畏?”忽自摘其首置案上。曹又笑曰:“有首尚不足畏,况无首也。”鬼技穷,倏然。及归途再宿,夜半,门隙又蠕蠕,甫露其首,辄唾曰:“又此败兴物耶?”竟不入。
太行、王屋二山,方七百里,高万仞。本在冀州之南,河阳之北。
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,面山而居。惩山北之塞,出入之迂也。聚室而谋曰:“吾与汝毕力平险,指通豫南,达于汉阴,可乎?”杂然相许。其妻献疑曰:“以君之力,曾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行、王屋何?且焉置土石?”杂曰:“投诸渤海之尾,隐土之北。”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,叩石垦壤,箕畚运于渤海之尾。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,始龀,跳往助之。寒暑易节,始一反焉。
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:“甚矣,汝之不惠。以残年余力,曾不能毁山之一毛,其如土石何?”北山愚公长息曰:“汝心之固,固不可彻,曾不若孀妻弱子。虽我之死,有子存焉;子又生孙,孙又生子;子又有子,子又有孙;子子孙孙无穷匮也,而山不加增,何苦而不平?”河曲智叟亡以应。
操蛇之神闻之,惧其不已也,告之于帝。帝感其诚,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,一厝朔东,一厝雍南。自此,冀之南,汉之阴,无陇断焉。
咏雪
谢太傅寒雪日内集,与儿女讲论文义。俄而雪骤,公欣然曰:“白雪纷纷何所似?”兄子胡儿曰:“撒盐空中差可拟。”兄女曰:“未若柳絮因风起。”公大笑乐。即公大兄无奕女,左将军王凝之妻也。
陈太丘与友期行
陈太丘与友期行,期日中。过中不至,太丘舍去,去后乃至。元方时年七岁,门外戏。客问元方:“尊君在不?”答曰:“待君久不至,已去。”友人便怒曰:“非人哉!与人期行,相委而去。”元方曰:“君与家君期日中。日中不至,则是无信;对子骂父,则是无礼。”友人惭,下车引之。元方入门不顾。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