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遗至孝
[南北朝]:刘义庆
陈遗至孝。母好食铛底焦饭,遗作郡主簿,恒装一囊,每煮食,辄贮收焦饭,归以遗母。后值孙恩掠郡,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。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,未及归家,遂携而从军。与孙恩战,败,军人溃散,遁入山泽,无以为粮,有饥馁而死者。遗独以焦饭得活,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。
陳遺至孝。母好食铛底焦飯,遺作郡主簿,恒裝一囊,每煮食,辄貯收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掠郡,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。時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,未及歸家,遂攜而從軍。與孫恩戰,敗,軍人潰散,遁入山澤,無以為糧,有饑餒而死者。遺獨以焦飯得活,時人以為至孝之報也。
“陈遗至孝”鉴赏
创作背景
隆安三年(公元399年)秋,道教首领孙恩趁机聚众反晋。隆安五年(公元40年),孙思以兵士10余万,船只2000多艘进攻建康。与晋廷所派刘牢之决战于京口,孙恩大败,损失惨重,再次退人海岛。元兴元年(公元402年),孙恩举军攻临海,失败后投海自杀。
南北朝·刘义庆的简介

刘义庆(403—444)汉族,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。字季伯,南北朝文学家。自幼才华出众,爱好文学,并广招四方文学之士,聚于门下。刘宋宗室,袭封临川王,公元444年(元嘉21年)死于建康(今南京)。除《世说新语》外,还著有志怪小说《幽明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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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刘义庆的诗(8篇)〕
南北朝:
刘义庆
陈遗至孝。母好食铛底焦饭,遗作郡主簿,恒装一囊,每煮食,辄贮收焦饭,归以遗母。后值孙恩掠郡,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。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,未及归家,遂携而从军。与孙恩战,败,军人溃散,遁入山泽,无以为粮,有饥馁而死者。遗独以焦饭得活,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。
陳遺至孝。母好食铛底焦飯,遺作郡主簿,恒裝一囊,每煮食,辄貯收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掠郡,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。時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,未及歸家,遂攜而從軍。與孫恩戰,敗,軍人潰散,遁入山澤,無以為糧,有饑餒而死者。遺獨以焦飯得活,時人以為至孝之報也。
明代:
王翱
王翱一女,嫁于畿辅某官为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。恚而语妻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何吝者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王翺一女,嫁于畿輔某官為妻。公夫人甚愛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。恚而語妻曰:“而翁長铨,遷我京職,則汝朝夕侍母;且遷我如振落葉耳,而何吝者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擊傷夫人,出,駕而宿于朝房,旬乃還第。婿竟不調。
魏晋:
干宝
南阳宋定伯,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问:“汝复谁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数里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
南陽宋定伯,年少時,夜行逢鬼。問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問:“汝複誰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問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數裡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遞相擔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擔定伯數裡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複擔鬼,鬼略無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複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聽之,了然無聲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聲。鬼複言:“何以作聲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習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擔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聲咋咋然,索下,不複聽之。徑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為一羊,便賣之恐其變化,唾之。得錢千五百,乃去。于時石崇言:“定伯賣鬼,得錢千五百文。”
两汉:
司马迁
陈胜者,阳城人也,字涉。吴广者,阳夏人也,字叔。陈涉少时,尝与人佣耕,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,曰:“苟富贵,无相忘。”佣者笑而应曰:“若为佣耕,何富贵也?”陈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
二世元年七月,发闾左適戍渔阳,九百人屯大泽乡。陈胜﹑吴广皆次当行,为屯长。会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斩。陈胜﹑吴广乃谋曰:“今亡亦死,举大计亦死;等死,死国可乎?”陈胜曰:“天下苦秦久矣。吾闻二世少子也,不当立,当立者乃公子扶苏。扶苏以数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闻无罪,二世杀之。百姓多闻其贤,未知其死也。项燕为楚将,数有功,爱士卒,楚人怜之。或以为死,或以为亡。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﹑项燕,为天下唱,宜多应者。”吴广以为然。乃行卜。卜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卜之鬼乎?”陈胜﹑吴广喜,念鬼,曰:“此教我先威众耳。”乃丹书帛曰“陈胜王”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:“大楚兴,陈胜王。”卒皆夜惊恐。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陈胜。
吴广素爱人,士卒多为用者。将尉醉,广故数言欲亡,忿恚尉,令辱之,以激怒其众。尉果笞广。尉剑挺,广起,夺而杀尉。陈胜佐之,并杀两尉。召令徒属曰:“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当斩。藉第令毋斩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即已,死即举大名耳,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”徒属皆曰:“敬受命。”乃诈称公子扶苏﹑项燕,从民欲也。袒右,称大楚。为坛而盟,祭以尉首。陈胜自立为将军,吴广为都尉。攻大泽乡,收而攻蕲。蕲下,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。攻铚、酂、苦、柘、谯皆下之。行收兵。比至陈,车六七百乘,骑千余,卒数万人。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,独守丞与战谯门中。弗胜,守丞死,乃入据陈。数日,号令召三老﹑豪杰与皆来会计事。三老﹑豪杰皆曰:“将军身被坚执锐,伐无道,诛暴秦,复立楚国之社稷,功宜为王。”陈涉乃立为王,号为张楚。当此时,诸郡县苦秦吏者,皆刑其长吏,杀之以应陈涉。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辍耕之壟上,怅恨久之,曰:“苟富貴,無相忘。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鹄之志哉!”
二世元年七月,發闾左適戍漁陽,九百人屯大澤鄉。陳勝﹑吳廣皆次當行,為屯長。會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斬。陳勝﹑吳廣乃謀曰:“今亡亦死,舉大計亦死;等死,死國可乎?”陳勝曰:“天下苦秦久矣。吾聞二世少子也,不當立,當立者乃公子扶蘇。扶蘇以數谏故,上使外将兵。今或聞無罪,二世殺之。百姓多聞其賢,未知其死也。項燕為楚将,數有功,愛士卒,楚人憐之。或以為死,或以為亡。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﹑項燕,為天下唱,宜多應者。”吳廣以為然。乃行蔔。蔔者知其指意,曰:“足下事皆成,有功。然足下蔔之鬼乎?”陳勝﹑吳廣喜,念鬼,曰:“此教我先威衆耳。”乃丹書帛曰“陳勝王”,置人所罾魚腹中。卒買魚烹食,得魚腹中書,固以怪之矣。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,夜篝火,狐鳴呼曰:“大楚興,陳勝王。”卒皆夜驚恐。旦日,卒中往往語,皆指目陳勝。
吳廣素愛人,士卒多為用者。将尉醉,廣故數言欲亡,忿恚尉,令辱之,以激怒其衆。尉果笞廣。尉劍挺,廣起,奪而殺尉。陳勝佐之,并殺兩尉。召令徒屬曰:“公等遇雨,皆已失期,失期當斬。藉第令毋斬,而戍死者固十六七。且壯士不死即已,死即舉大名耳,王侯将相甯有種乎!”徒屬皆曰:“敬受命。”乃詐稱公子扶蘇﹑項燕,從民欲也。袒右,稱大楚。為壇而盟,祭以尉首。陳勝自立為将軍,吳廣為都尉。攻大澤鄉,收而攻蕲。蕲下,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。攻铚、酂、苦、柘、谯皆下之。行收兵。比至陳,車六七百乘,騎千餘,卒數萬人。攻陳,陳守令皆不在,獨守丞與戰谯門中。弗勝,守丞死,乃入據陳。數日,号令召三老﹑豪傑與皆來會計事。三老﹑豪傑皆曰:“将軍身被堅執銳,伐無道,誅暴秦,複立楚國之社稷,功宜為王。”陳涉乃立為王,号為張楚。當此時,諸郡縣苦秦吏者,皆刑其長吏,殺之以應陳涉。
南北朝:
何承天
战城南,冲黄尘,丹旌电烻鼓雷震。
勍敌猛,戎马殷,横阵亘野若屯云。
仗大顺,应三灵,义之所感士忘生。
长剑击,繁弱鸣,飞镝炫晃乱奔星。
虎骑跃,华眊旋,朱火延起腾飞烟。
骁雄斩,高旗搴,长角浮叫响清天。
夷群寇,殪逆徒,馀黎落惠咏来苏。
奏恺乐,归皇都,班爵献俘邦国娱。
戰城南,沖黃塵,丹旌電烻鼓雷震。
勍敵猛,戎馬殷,橫陣亘野若屯雲。
仗大順,應三靈,義之所感士忘生。
長劍擊,繁弱鳴,飛镝炫晃亂奔星。
虎騎躍,華眊旋,朱火延起騰飛煙。
骁雄斬,高旗搴,長角浮叫響清天。
夷群寇,殪逆徒,馀黎落惠詠來蘇。
奏恺樂,歸皇都,班爵獻俘邦國娛。
宋代:
王安石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并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谒于邑人,不使學。
餘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于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複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衆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于材人遠矣。卒之為衆人,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衆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衆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衆人而已耶?
清代:
纪昀
曹司农竹虚言,其族兄自歙往扬州,途经友人家。时盛夏,延坐书屋,甚轩爽,暮欲下榻其中。友人曰:“是有魅,夜不可居。”曹强居之。夜半,有物自门隙蠕蠕入,薄如夹纸。入室后,渐开展作人形,乃女子也。曹殊不畏。忽披发吐舌作缢鬼状。曹笑曰:“犹是发,但稍乱;犹是舌,但稍长,亦何足畏?”忽自摘其首置案上。曹又笑曰:“有首尚不足畏,况无首也。”鬼技穷,倏然。及归途再宿,夜半,门隙又蠕蠕,甫露其首,辄唾曰:“又此败兴物耶?”竟不入。
曹司農竹虛言,其族兄自歙往揚州,途經友人家。時盛夏,延坐書屋,甚軒爽,暮欲下榻其中。友人曰:“是有魅,夜不可居。”曹強居之。夜半,有物自門隙蠕蠕入,薄如夾紙。入室後,漸開展作人形,乃女子也。曹殊不畏。忽披發吐舌作缢鬼狀。曹笑曰:“猶是發,但稍亂;猶是舌,但稍長,亦何足畏?”忽自摘其首置案上。曹又笑曰:“有首尚不足畏,況無首也。”鬼技窮,倏然。及歸途再宿,夜半,門隙又蠕蠕,甫露其首,辄唾曰:“又此敗興物耶?”竟不入。
先秦:
左丘明
昔齐攻鲁,求其岑鼎。鲁侯伪献他鼎而请盟焉。齐侯不信,曰:“若柳季云是,则请受之。”鲁欲使柳季。柳季曰:“君以鼎为国,信者亦臣之国,今欲破臣之国,全君之国,臣所难”鲁侯乃献岑鼎。
昔齊攻魯,求其岑鼎。魯侯僞獻他鼎而請盟焉。齊侯不信,曰:“若柳季雲是,則請受之。”魯欲使柳季。柳季曰:“君以鼎為國,信者亦臣之國,今欲破臣之國,全君之國,臣所難”魯侯乃獻岑鼎。
清代:
蒲松龄
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紅毛國,舊許與中國相貿易,邊帥見其衆,不許登岸。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。帥思一氈所容無幾,許之。其人置氈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頃刻氈大畝許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發,出于不意,被掠數裡而去。
清代:
蒲松龄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數裡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鈎肉,翹足挂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缢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鈎刺狼腭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複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并驅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