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“乡饮酒”。亦作“乡?酒”。
周代乡学三年业成大比,考其德行道艺优异者,荐于诸侯。将行之时,由乡大夫设酒宴以宾礼相待,谓之“乡饮酒礼”。历朝沿用,亦指地方官按时在儒学举行的一种敬老仪式。
亦称“乡饮酒”。 周 代乡学三年业成大比,考其德行道艺优异者,荐于诸侯。将行之时,由乡大夫设酒宴以宾礼相待,谓之“乡饮酒礼”。历朝沿用,亦指地方官按时在儒学举行的一种敬老仪式。
引《仪礼·乡饮酒礼》 贾公彦 疏引 汉•郑玄 《三礼目录》:“诸侯之乡大夫三年大比,献贤者能於其君,以宾礼待之,与之饮酒。於五礼属嘉礼。”
唐•韩愈 《张君墓志铭》:“﹝ 张署 ﹞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,学乡饮酒、丧、婚礼。”
清•冯桂芬 《杜年丈七十寿序》:“有 三代 之制,歷 汉 迄今莫之或废者,乡饮酒礼其一也。今制孟春望日,孟冬朔日举行於府厅州县之庠,其宾若介,非齿德并尊,誉望有夙者,不足居是列。”
古时乡学三年业成,由诸侯之卿大夫向其君举荐贤能之士。将行之时,卿大夫以宾礼相待,并与之饮酒,称为「乡饮酒礼」。
《乡饮酒礼》是周代流行的宴饮风俗。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国家推荐贤者。由乡大夫作主人设宴。后演为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,此宴为“乡饮酒”。
作为记述乡人以时聚会宴饮的礼仪,也是《仪礼》的篇名。乡饮酒约分四类:第一,三年大比,诸侯之乡大夫向其君举荐贤能之士,在乡学中与之会饮,待以宾礼。
第二,乡大夫以宾礼宴饮国中贤者。第三,州长于春、秋会民习射,射前饮酒。第四,党正于季冬蜡祭饮酒。《礼记·射义》说,“乡饮酒礼者,所以明长幼之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