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;后转为明三大徭役(里甲、均徭、杂泛)名称之一。《明史·食货志一》:“洪武十四年,诏天下编赋役黄册,以一百十户为一里,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,余百户为十甲,甲凡十人。岁役里长一人,甲首一人,董一里一甲之事。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,凡十年一周,曰'排年'……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,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。”起初里长、甲首负责传达公事、催征税粮;以后官府聚敛繁苛,凡祭祀、宴飨、营造、馈送等费,都要里甲供应。
明•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;后转为 明 三大徭役(里甲、均徭、杂泛)名称之一。起初里长、甲首负责传达公事、催征税粮;以后官府聚敛繁苛,凡祭祀、宴飨、营造、馈送等费,都要里甲供应。
引《明史·食货志一》:“洪 武十四年,詔天下编赋役黄册,以一百十户为一里,推 丁 粮多者十户为长,餘百户为十甲,甲凡十人。岁役里长一人,甲首一人,董一里一甲之事。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,凡十年一周,曰‘排年’……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,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。”
里甲是明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,后转为明三大徭役(里甲、杂泛、均徭) 的名称之一。里甲之役以户计,以邻近的110户为1里,从中推丁多田多的10户轮流充当里长, 余100户分10甲,每甲10户,轮流充当甲首。 每年由里长1人率领10甲的甲首应役,称“当年”。10年轮流一遍,称“排年”。期满后,按各户人丁和田地增减重新编排。若里长有贫困者,在110户的另选; 逃亡的补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