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象春(1578~1632)明末诗人。原名王象巽,字季木,号虞求,别号山昔湖居士,新城(今山东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)人,清初文学家王士祯从祖。万历三十八年进士第二,官至南京吏部考功郎,终因刚直而免官归田。象春才气奔轶,诗宗前后七子,诗文结集为《齐音》(亦题《济南百咏》)、《问山亭集》。
江盈科,字进之,号绿萝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万历二十年进士,先后历任长洲县令、大理寺正、户部员外郎、卒于四川提学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坛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员之一,诗文理论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,反对“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”说法,极力赞成灵性说。
李攀龙(1514—1570)字于鳞,号沧溟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明代著名文学家。继“前七子”之后,与谢榛、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,为“后七子”的领袖人物,被尊为“宗工巨匠”。主盟文坛20余年,其影响及于清初。
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(1434—1519)明福建闽县人,字亨大。成化二年进士。授编修。正德时官南京兵部侍郎,条上时政十二事,因语涉近幸,多格不行。与守备中官不合,又裁抑内臣因进贡经南京者,为刘瑾所恨,谪浙江参政,致仕。瑾诛,复官。谥文安。有《文安公集》。
(1452—1527)明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云庄。成化十四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曾上疏请斩僧继晓并治中贵梁芳罪,触帝怒,下狱,贬姚州判官。寻召还,复官,改南京。正德时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镇压蓝廷瑞等起事。嘉靖时官至刑部尚书。有《见素文集》、《西征集》。
(1551—1602)明金华府兰溪人,字元瑞,号少室山人,更号石羊生。万历间举人,久不第。筑室山中,购书四万余卷,记诵淹博,多所撰著。曾携诗谒王世贞,为世贞激赏。有《少室山房类稿》、《少室山房笔丛》、《诗薮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