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是(一六〇八——一六八六),字丽中,别字天然,号丹霞老人。本姓曾,名起莘。番禺人。年十七补诸生,与里人梁朝钟、黎遂球、罗宾王、陈学佺辈,并以高才纵谈时事,举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乡试第二。会试不第,谒僧道独于庐山,祝发于归宗寺。既返广州,主法诃林。明亡,徙番禺雷峰,创建海云寺,举家事佛。孤臣节士,皈依者众。历主福州长庆、庐山归宗,及海幢、华首、丹霞、介庵诸刹,晚年主法雷峰。著有《瞎堂诗集》等。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四有传。
郑之珍,字汝席,号高石,明万历补邑庠生。后来祁门县文化部门,在渚口乡清溪村发现了郑之珍夫妇合葬墓及《清溪郑氏族谱》,确认他为祁门县渚口乡清溪人。郑之珍在《新编目连戏救母劝善戏文》序中自述:“幼学夫子而志春秋,惜文不趋时,而学不获遂,于是萎念于翰场,而 游心于方外。
王琼(公元1459—1532),明朝军事人物,历事成化、弘治、正德和嘉靖四个皇帝,由工部主事六品之官,直做到户部、兵部和吏部尚书一品大员。王琼一生做了三件被人称赞的大事。一是治理漕河;二是,平定宸濠叛乱;三是,总制西北边防。因此,历史上称他和于谦、张居正为明代三重臣。
徐有贞(1407~1472)初名珵(chéng),字元玉,号天全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,祝允明外祖父。宣德八年进士,授翰林编修。因谋划英宗复位,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,掌文渊阁事。后诬告杀害于谦、王文等,独揽大权。因与石亨、曹吉祥相恶,出任广东参政。后为石亨等诬陷,诏徙金齿(今云南保山)为民。亨败,得放归。成化初,复官无望,遂浪迹山水间。书法古雅雄健,山水清劲不凡,撰有《武功集》。
广东东莞人,字文哲。弘治六年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,强直敢言。正德初为云南左参政,忤刘瑾,借故罚米五百石,售家产以偿。累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苏松诸府,督兵歼刘七于狼山。世宗即位,升南京户部尚书。卒官。
杨守礼(?~1555年),山西蒲州(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镇)人。正德六年(1511年)进士,历任湖广签事、叙州通判、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、河南参政等职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秋任宁夏巡抚。到任后,整肃边防,修筑贺兰山赤木口,并有志于恢复北路镇远关、黑山营重防。次年冬,以功升右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。在明代历任宁夏巡抚的官员中,他是一位受到宁夏地方父老高度赞扬的巡抚,尤其是他修筑赤木口关墙,可谓是“利益于宁夏之大者无逾于此”。
魏禧(1624年3月2日~1680年11月17日)明末清初散文家,与汪琬、侯方域并称清初散文三大家,与兄际瑞、弟礼合称宁都三魏,三魏兄弟与彭士望、林时益、李腾蛟、岳维屏、彭任等合称易堂九子。字冰叔,一字叔子,号裕斋。江西宁都人,明末诸生,明亡隐居翠微峰勺庭,人称勺庭先生。后出游江南,以文会友,传播其明道理、识时务、重廉耻、畏名义的学说,结纳贤豪,以图恢复。他的文章多颂扬民族气节人事,表现出浓烈的民族意识。还善于评论古人的业迹,对古人的是非曲直、成败得失都有一定的见解,著有《魏叔子文集》。
李云龙,字烟客。番禺人。少补诸生,负奇气,一时名士多严事之。绌于遇,以赀游国学,卒无成。走塞上,客东莞袁崇焕所。时崇焕总制三边,威名大震,云龙在幕参其谋。既而崇焕死,遂为僧,称二严和尚。明亡,不知所终。著有《雁水堂集》、《啸楼前后集》、《遗稿》、《别稿》行世。清同治《番禺县志》卷四二、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四有传。李云龙诗,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所藏民国手抄本《啸楼诗集》为底本,参校以广东省地方文献馆民国铅印本《啸楼集》及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。